医疗法律科普: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后,篡改病例是最糊涂的行为
重点👉这种情况下,都是“过错推定原则”,即 ,免除了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直接推定医院有过错。
曾经有这么一个医疗纠纷,小孩子爆发性心肌炎,上ECMO,这个操作有个常规配合输血,
因为维持回路流量和防止血栓需要血液高度稀释,常需大量液体预充。
维持管路通畅:膜肺和管路会吸附红细胞,需补充红细胞保证携氧能力,同时输血浆/白蛋白维持胶体渗透压。
抗凝防栓:为防止体外循环形成血栓,需使用肝素抗凝,这会增加出血风险,因此常需输血小板和凝血因子。
容量管理:ECMO运行需较高前负荷,常需输入库存血或晶体液;若患者合并严重出血,则需严格限制输血并调整抗凝策略。
结果这个输血病程记录学生想当然写,也不过脑子,就说是贫血输血,可血红蛋白根本没达到输血指征的情况
最后这个孩子死了,病例7天后归档了,归档后医生发现输血记录写的不对,就改正确了,明确了输血是因为上机。
这个病例家属后来走医疗鉴定程序了,治疗过程没有问题,但因为有篡改病例的记录,直接推定医方错误,判定全责
雁过留痕,病例记录和影像血检检查记录都是证据,只要有篡改就会留下痕迹,发生了纠纷可以在时限之内修改病历,一旦过了时间,错了就不要有任何改动,不改有些地方还可以解释,一旦改了直接推定过错,没有任何解释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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