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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文化——历史上的泾渠制度综考(54)

泾上与田父言   明.王问

归来葺旧庐,场圃向东阡。

聊为卒岁谋,耕凿自年年。

充腹不愿馀,裋褐庶自完。

泾水饶灌溉,自足泾上田。

田夫就饷罢,树下来憩眠。

霢霢甘雨后,话岁共忻然。

历代修筑洪口石堰,位于河道中央,直抵南岸,竖立石笼以拦水,使水导入渠中。每行石笼约一百多个,共计十一行。每个石笼用四十八根椽子、两条木桩、六十担枣条编织而成,内部填满石块。每县派两名役夫看守石堰,一旦水涨冲损,立即修复——这是石堰的建造规格。

渠首开凿于石基之上,底宽一丈二尺,顶宽一丈四尺;石基尽头转为土渠,底宽一丈八尺,顶宽五丈。深度根据地势高低而定。渠道两岸各留一丈四尺空地,严禁占用或阻碍巡查水道。

自洪口向下七十里,在县城以北约五里处,设立三座限闸(分水闸)分配水量,因此该渠又称“三白渠”。北侧为“大白渠”,中间为“中白渠”,南侧为“南白渠”。

大白渠下游设有“邢堰”,邢堰之上渠道分为两支:北支称“务高渠”,南支称“平皋渠”。中白渠下游二十里处设“彭城闸”,渠道在此分为四支:北支仍称“中白渠”,向南依次为“中南渠”“高望渠”“隅南渠”。中南渠下游又分两支:北为“析波渠”,南为“昌连渠”。唯独南白渠没有分支。

三限闸与彭城闸两处,是各县分配水流的关键节点:北限水流供应三原、栎阳、云阳;中限供应高陵、三原、栎阳;南限供应泾阳。每次分水时,各县须派一名官员共同监督,确保公平。若守闸官私自提闸一寸,便会有大量余水流入他县。

全渠共设斗门一百三十五个,用于均衡水量。各段斗门数量如下:限上段十九座,南限十二座,中限十座,北限五座;务高渠二十三座,平皋渠八座;中白渠二十二座,中南渠十五座,高望渠十一座,隅南渠五座;析波渠一座,昌连渠三座。斗门两侧各留八尺空地。若某段渠道水流不畅,则开启斗门疏通。

水流经斗门后,各户通过小渠引至自家农田,渠道需蜿蜒贯通。另设退水槽,遇洪水时泄水归河——这是渠道体系的整体规制。

每年春季,要求受益户种植榆树、柳树以加固堤岸。在三限闸、彭城闸两处关键限口,各县派遣一名监户与都监共同值守,防止盗水。

水量计量以“一尺宽、一尺深”为一徼,以一百二十徼为基准。值守人员每日测量水位尺寸上报主管部门,作为分配水量的依据,各渠段按等级分配。

《泾渠用水则例考·旧忘略》记载:凡需用水,先由斗吏提交申请,写明斗门内村户及作物情况,官府核发用水凭证后方可开斗引水。用水结束后,各斗门需记录承接水流的时间、灌溉田亩及作物,并上报实际用水量(即“水程”)。

每年自十月一日放水,至七月中旬停水。原规定麦苗、秋禾、麻类灌溉有固定时段,违规者受罚;后改为允许农户灵活用水,但不可超过总水量限额。

初期每名成年男丁(一夫)可灌溉夏秋田二顷六十亩,后改为一顷七十亩,至记载时为一顷。用水次序为自下游向上轮灌:最下游斗门灌溉完毕立即关闭,即刻移交上游斗门,依次进行。斗门内各受益户有分定的用水时段,轮灌次序亦依此执行。灌溉昼夜连续,不得中断。违规多浇者分级处罚:初期每亩罚麦五斗,非受益户罚一石,后均减半处罚。

若斗吏隐瞒盗水不报、受益户修渠不牢、或无故在三限闸附近站立,皆会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西安府志》记载:咸阳县泾水在县城北四十里。汭水发源于陇州汧源县弦蒲泽,向东流入泾水。

根据《富平县志》记载:北周时期,大将军贺兰祥受太祖之命,因泾渭流域灌溉渠堰年久失修,主持修筑富平堰,引水向东注入洛水,灌溉民田,百姓获益甚多。

根据《醴泉县志》记载:洪口堰位于县东北四十里,灌溉仁义里等地的农田。元英宗至治初年,陕西屯田府奏报:自秦汉至唐宋,每年八月惯例差遣水户,从泾阳西仲山下截河修筑洪堰,引泾水入白渠,灌溉田地七万余顷。

根据《高陵县志》记载:泾水位于县城西南二十里,向南汇入渭河。

刘禹锡:

噫泾水之逶迤,溉我公兮,及我私水无心兮,人多僻。锢上游兮,乾我泽。时逢理兮,官得材。墨绶紫兮,刘君来。能爱人兮,恤其隐心。既公兮,言既尽。县申府兮,府闻天积愤刷兮,沈痾痊。划新渠兮,百亩流。行龙蛇兮,止膏油。遵水式兮,复田,制无荒区兮,有良岁。嗟刘君兮,去翱翔。遗我福兮,牵我肠。纪成功兮,镌美石。求信词兮,昭懿绩。

遣祭泾渭灞浐等八水诏  唐元宗

五材并用,时表上灵。八水分流,实称善利。京师奥壤,秦甸王畿。灞浐通于泾渭,涝潏汇于澧滈。蓄泄雷雨,滋育稼穑。虽惠泽已及于蒸民,而虔诚犹阙于祀典。聿崇精享,庶达明神。其泾渭灞浐等八水,宜令礼仪。使左庶子韦述取,今月二十九日一时,备礼致祭,务陈蠲洁,称朕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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