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上门打人被拘3日#
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因80万货款纠纷,带多人上门、发威胁语音并殴打合作方负责人,致对方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警方仅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打人发生在对方提出向上级反映问题的次日,有明显报复性;“带人上门”符合“结伙殴打”加重情形。
权力不能是暴力通行证:国企负责人本应依规履约、依法维权,却用拳头说话,这是对法治与市场规则的挑衅,更是对国企公信力的伤害。
这不是普通治安案,还关联货款拖欠、国企经营合规与国资监管,必须同步查清债务与管理责任,给出党纪政纪处理,才能真正以儆效尤。
法治社会里,身份不是免责金牌,暴力更不能解决问题。公众要的不只是打人者受惩,更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国企治理的透明与约束。 http://t.cn/AXqqjJ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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