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在聊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作为一个已经过时的产品,现在基本上有点主观能动性的企业都抛弃转而用外包或灵工模式了。
为啥说劳务派遣过时呢,第一这个业务需要资质,第二派遣在审查时会严格审查要件且本身就有很多法定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所以呢市占率已经大不如前了。
当然,这是法律上的定义。
实质上更兴盛的外包或灵工模式,按一般人理解和劳务派遣也没什么区别,所以在法律实践里有个专门的定义叫“假外包真派遣”“假灵工真劳动关系”。
但这点小套路,法院门儿清,如果人资公司能够给被侵害劳动权利的员工兜底,承担赔偿责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如果不能,那基本都会判一个连带责任。
所以我真不觉得劳务派遣有多严峻,诉就完事了,这种还能输?#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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