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都劝我,既然都让派出某所通知你和解了,你就算了……呵呵,对方是大网红,苦心经营这个庞大的组织多年,利用各种手段敛财,利他利他利他自己嘛,必须承认对方的背景强大,自古以来哪个邪恶组织和头目不是背景强大,背后还勾结着保护☔……利用自身的影响力随意诽谤,恶意中伤别人,找公关黑会威胁我,干#我,为了他那点申购费也好管理费也好运营费也好,有我这第一个就会有后面无数个。我本来就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已,碰见了这么个职业道德品质败坏的伪君子,满嘴的仁义道德,实则到处使用下三滥的手段,骂投资者SB的不群同志,能有什么办法,不能让坏人更加猖狂,肆无忌惮,只有请求法主持公义。 一解决不了,还有二申,再解决不了还有某会!我坚持自己的良知,我不知道哪里不对!如果我赢了,光自然就照了进来;如果我输了,这点微光也点亮过别人。 法不可以向不法让步——电影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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