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静静哒
26-01-23 16:25

晋文公将与楚人战
《韩非子•难一》

【原文】
晋文公将与楚人战,召舅犯问之,曰:“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舅犯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

文公辞舅犯,因召雍季而问之,曰:“我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雍季对曰:“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文公曰:“善。”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

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谋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时之权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仲尼闻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

【今译】
晋文公将要同楚国打仗,召见舅犯(舅犯:晋文公的舅父狐偃,字子犯),问他说:“我们将要同楚国打仗,他们兵多,我们兵少,楚军力量比我军力量强大,应该如何对付?”舅犯回答说:“我曾听说,讲究繁琐礼节的人不厌烦忠信(讲究礼仪的君子,不嫌多施忠诚和信用);在战场上作战不厌烦诈伪(两军对阵的中间,不嫌多用欺诈和伪装),您用欺诈敌人的办法就可以了(您还是用欺诈的办法吧)!”

晋文公辞退舅犯,于是又召见雍季(雍季:晋文公的小儿子公子雍),问他说:“我们将要同楚国打仗,他们兵多,我们兵少,楚军力量比我军力量强大,应该如何对付?”雍季回答说:“烧毁森林来打猎,用这样不正当的办法能够多捕获野兽,能暂且多猎取些野兽,而以后却一定不会再有野兽猎得到了,后必无复(无复:没有第二次);用欺诈的方法对付民众,虽然暂且能不正当地取得一时的利益,以后就不能再这样做了,民众肯定不会第二次上当。”晋文公说:“好。”辞别雍季。文公用舅犯的计谋同楚国人打仗,把楚国人打败。

凯旋而归,回来后晋文公施行赏赐,封爵行赏,先奖赏了雍季而后才奖赏舅犯。群臣都说:“城濮之战的胜利,是采用了舅犯的计谋,先主动退却然后选择合适时机猛攻楚军力量薄弱的两翼而取胜的。采用了他的计谋,却在后面赏赐他,合适吗?”晋文公说:“这不是你们所能懂得的。舅犯的主张是权宜之计,雍季的主张才是符合长远利益的。”孔子听到这件事后说:“晋文公能成为霸主,是完全合适的啊!他既懂得权宜之计,又懂得长远利益。”

【赏析】
晋文公:晋国国君,名重耳,“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将与楚人战”指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城濮:今山东濮县南,此战楚军大败,晋文公由此建立了霸业。

本文通过分析,晋文公采用舅犯的计谋,指出兵不厌诈,欺骗敌人是符合国家利益的。韩非援引这个历史故事是说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在用兵中可用欺诈的办法,决无忠信可言。

晋文公采用舅犯提出的诈术取胜,这也就是说,舅犯回答的计谋是针对性很强的,并且是有效的;而雍季的回答则是是十分迂远的。如果就事论事的话,则可以说舅犯的回答明显优于雍季的计谋。赏赐臣下,行赏应先舅犯而后雍季,晋文公的行赏是先雍季而后舅犯,且受到孔子的大加赞赏,舅犯的主张是权宜之计,雍季的主张才符合长远利益。

发布于 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