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五》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录出)
复由四事,当知菩萨、胜于一切声闻独觉。何等为四?一者、根胜。二者、行胜。三者、善巧胜。四者、果胜。
言根胜者,谓诸菩萨本性利根;独觉、中根;声闻、软根。是名根胜。
言行胜者,谓诸菩萨、亦能自利,亦能利他;利益安乐无量众生;哀愍世间,令诸天人、获得胜义利益安乐。声闻、独觉、唯行自利。是名行胜。
善巧胜者,声闻、独觉、于蕴、界、处、缘起、处非处中能修善巧。菩萨于此、及于其余一切明处,能修善巧。是名善巧胜。
言果胜者,声闻、能证声闻菩提。独觉、能证独觉菩提。菩萨、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果胜。
又诸菩萨有六波罗蜜多种性相。由此相故,令他了知真是菩萨。谓施波罗蜜多种姓相、戒、忍、精进、静虑、慧波罗蜜多种性相。待续
注:(参考资料)《瑜伽论记》:四事胜中。行胜者菩萨有二利行别。令得世间善因名利益。令得世善果名为安乐。又令得未来乐果名为利益。令得现乐名安乐。摄论云。令得出世乐名为利益。令得世间乐名为安乐。今此总明世间利乐。此通五趣。哀愍已下令彼人天护得胜义等者。人天道器堪受出世无漏胜义故也。
善巧胜中。此中但明五种。余处惑亦加谛或处。明七加根等。二乘但于蕴界处缘起处非处中分别善巧。不能于五明处等通达善巧。善萨不尔。于一切处俱得善巧。对彼二乘故于善巧中胜。第二明种姓相中。文分为三。初略标纲要。次随别解释。后总结。
前中景云。法尔本有无漏种子是种姓体。依此种子修行六度。表示菩萨有种姓体名为种姓相。六度体性者。法施财施即用无贪善根相应思业及所发身语共起五蕴为体。无畏施者。即用无瞋善根相应思等五蕴为体。若据檀义摄于六。则用三善根所发三业一切善法以为体。施戒有三聚。则用一切善法为体。忍中他不饶益忍以无瞋为体。安受苦忍
三藏云 精进为性。亦可以智推业故能安忍即智为性。法忍思惟解忍智慧为性。同时共起亦五蕴为体。精进克性用静虑精进数为体。若取俱生三业是则五蕴并是精进。静虑用别境中定数为体。因定所生功德法门并名静虑。慧用别境中慧数为体。十波罗蜜中后之四度是缘俗智。第六般若是缘理智。若唯立六度。则第六中通真俗也。
泰云。无始已来所作施等虽非蜜多。而是蜜多相由此相故令他比知。身中实有菩萨种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