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交警##新郑公安# 关于新郑市新增铁骑车载抓拍设备的几点民生关切与质疑
近日,新郑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发布新增9套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的公示,旨在规范交通秩序,出发点值得肯定。但在设备正式启用前,我们从民生关切与执法规范的角度,提出以下几点疑问与反对意见,期待相关部门予以回应。
一、先问民生:停车位缺口未补,抓拍处罚恐成“以罚代管”
交通治理的核心是疏堵结合,而不是单纯依靠处罚。在启用大规模抓拍设备之前,我们首先要问:新郑市规划建设的停车位,真的能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吗?
当前,新郑市不少商圈、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普遍存在“一位难求”的困境。市民并非故意违法停车,而是在临时办事、接送孩子、就医等场景下,找不到合规的停车空间。在停车位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直接启用铁骑抓拍设备,本质上是将城市规划与管理的短板,转嫁给普通市民承担,这既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也容易引发群众对立情绪。
建议相关部门在推进执法设备启用的同时,同步公布新郑市现有停车位的数量、缺口数据,以及未来1-3年的停车位建设规划,真正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难问题,而不是单纯依赖罚款手段。
二、再问规范:铁骑抓拍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存疑
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属于移动执法设备,其使用必须严格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执法规范,但目前的公示内容存在诸多模糊之处,引发公众对执法规范性的担忧:
1.设备资质与校准情况未公示:
作为电子取证设备,铁骑车载摄像头是否通过了法定计量认证?设备的抓拍精度、时间戳、位置信息是否经过定期校准?这些直接关系到证据的合法性,但在此次公示中完全没有提及。若设备存在技术缺陷,将导致大量误拍、错拍,侵害市民合法权益。
2.抓拍标准与告知程序不明确
公示仅提到“违法停车”,但未明确界定具体标准:临时上下客、即停即走是否会被抓拍?雨天、拥堵等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车是否有缓冲空间?此外,铁骑属于移动设备,无法像固定电子警察一样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市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抓拍,不符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
3.现场执法与电子取证的衔接缺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违法停车,交警应首先进行劝离,劝离无效再予以处罚。而铁骑车载抓拍属于“非现场执法”,缺乏现场劝离环节,直接生成罚单,这一做法是否符合程序正义?若市民对抓拍存在异议,又该如何申请复核?这些关键问题均未在公示中说明。
三、呼吁:交通治理应回归民生导向
我们理解交管部门维护交通秩序的迫切需求,但执法的本质是服务民生,而非简单的“设备升级+罚款增收”。在此,我们郑重呼吁相关部门:
暂缓设备启用,开展民生调研:建议暂缓铁骑抓拍设备的启用时间,组织对全市停车位供需情况的专项调研,公开调研数据,听取市民、商户、社区的意见,制定“疏堵结合”的综合解决方案。
完善执法规范,保障公众权益:若坚持启用设备,必须公示设备资质、抓拍标准、复核渠道等关键信息,并在执法中保留现场劝离的必要环节,避免“以罚代管”的简单化执法。
加大车位供给,优化停车管理: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在老旧小区、商圈周边增设临时停车位、夜间限时停车位,推广智慧停车系统,从根源上缓解停车矛盾。
交通治理的最终目标是让城市更畅通、让市民更安心。唯有立足民生需求、规范执法程序,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共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质疑人:赵钰涛
2026.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