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谈4000万欠款的真实原因#李亚鹏的债务是当初基于情理的自愿,在合同上签字担保符合法律追责的条件,后来在要还钱的时候没有直接还款,选择了诉讼,长达几年的诉讼终究还是要还钱,成年人总得为自己的决策付出代价。
回过头来看,提供担保这件事情本身就属于法律禁忌,作为一个商业人士,在做决策的时候应该是把合理性合规性考虑在前,对于项目的投资和认可,该做尽职调查的做尽职调查,不应该冲着朋友两个字来决定,这样风险太高,而且一旦签字就意味着对自己的承诺负责。
做公益回馈社会,不计成本的同情心可以赢得好的口碑,做商业要有商业契约精神,两者两码事,要用公益心态来做商业,除非撞大运,否则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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