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方举办的系列演出活动屡次遭受恶意举报。相关举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已对我方演出项目的正常筹备与开展造成实质性妨碍,亦对我方及合作方的商誉与经济利益造成损害。
对于此类以不实信息进行恶意举报、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我方持零容忍态度。目前,我方已全面收集、固定包括但不限于举报记录、沟通痕迹、损失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并对恶意举报主体的身份信息予以掌握。
现严正声明:如再次发生针对我方演出项目的恶意举报行为,我方将立即会同各合作方,依法向有权机关正式报案或提出控告,并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坚决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以维护我方及合作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