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自由主义
26-01-15 13:43

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固定且事先公布的规则约束——这些规则使得一个人能够确切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下将如何使用其强制权力,并据此规划个人事务。
——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真正法律所采取的是“一般而抽象”的规范形式:它指明,在特定情境下,行为必须符合某些条件;然而,凡符合这些条件的无数种具体行为,皆被允许。在从习惯性规则向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发展中,我们也发现了从“特殊和具体”向“一般和抽象”过渡的类似过程。同培育个人自由的现代社会法律相比,一个蒙昧未开化社会的行为规则更为具体;它们不仅划定了个人可以自己决定其行为的领域,而且往往也具体规定了为了达到一定的结果,应该如何去行动,或者在一定的地点、一定的时间应该做什么。
——哈耶克《自由宪章》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