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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15 12:01 微博认证: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05后小伙犯抢劫罪等获刑11年# 申诉称抢劫金额仅2千多 法院:多次抢劫属加重情节】#小伙获刑11年申诉称抢劫仅2千多##法院回应小伙犯抢劫罪等获刑11年# 陕西榆林未满20岁的刘某铭、牛某,因多次对同龄人实施抢劫、随意殴打他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四年有期徒刑。一审法院审理指出,两人在抢劫中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其中刘某铭多次抢劫,属于加重情节。

获刑十一年的刘某铭在一审后提出上诉,2025年3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诉求,维持原判。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刘某铭父亲处获悉,因不服判决,他们已委托律师准备申诉。刘某铭父亲认为,本案的被害人和刘某铭、牛某都是玩伴,平时都是“互相吃糖”,且已及时退还欠款并取得谅解,涉案金额也仅2千多元,判决量刑过重。http://t.cn/AXGtJYVS http://t.cn/AXGtoui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