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等需办理公证认证或相应证明手续的规定,并不当然适用于仲裁程序——品某鲜活(香港)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裁判要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系就民事诉讼中在我国领域内无住所的外国当事人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授权委托书,需办理公证认证或相应证明手续作出的规定,并不当然适用于仲裁程序。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未就该类授权委托书需办理公证认证或相应证明手续作出规定的,当事人无需按照民事诉讼法前述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或相应证明手续,亦不得据此主张相关授权委托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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