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权案件简讯#
截至2026年1月13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郑恺先生诉张**(快手用户“抱*瓜”,快手号:yjx****666)、刘**(快手用户“刘*飞”,快手号:liu***ei7)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张**、刘**遵照生效法律文书通过涉案快手账号向郑恺先生公开致歉。
被告刘**在通过其涉案快手账号进行直播过程中,公然传播针对郑恺先生的诽谤、侮辱性言论,相关内容被被告张**剪辑制作短视频,并于2024年5月12日通过其快手账号进行公开发布、散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刘**在网络直播时未经核实即捏造虚假事实,发表贬低郑恺人格的言论,且直播中所涉及的词汇贬损色彩严重,具有侮辱性,被告张**对被告刘**的直播内容剪辑成视频再发布在快手平台,明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传播,两被告侵害原告郑恺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基于上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刘**在涉案快手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该声明存续不少于20日),向原告郑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郑恺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合理支出和经济损失。【详见:(2025)沪0115民初72774号民事判决书】
截至2026年1月13日,被告张**、刘**已在涉案快手账号发布道歉声明,向郑恺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已履行完毕相关赔偿义务。
附:被告张**于2025年12月10日、刘**于2026年1月13日在涉案快手账号发布的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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