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
26-01-13 11:27 微博认证: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民法典微课堂# 【#每日学“典”#:打伤他人 民法“账单”你要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请你和杨紫一起参与民法典普法宣传#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起学习民法典! 中国普法的微博视频http://t.cn/A6VGQh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