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abasa2008
26-01-12 18:09 微博认证:音乐博主 超话粉丝大咖(华晨宇超话)

说到授权这事,其实我自己就经历过,印象最深是有次有个海外小火私信我说外网有人搬运了好多火人写的歌曲乐评之类的文章,但没有标出处(其中也包括我的)。后来我们被搬运的几个火安特了搬运的那个人,那人态度很诚恳的道了歉也问到要不要删除,被搬的火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觉得这也是一种扩大对外宣传的好事,就一致决定让补上出处就好。

说这些就是想说,其实对于尊重授权问题咱家一直做的很好,也形成了广泛的共识。但对于不是我家的人甚至非粉圈的人,确实有很多人是没有要授权这个意识的。所以遇上被搬运情况的时候,如果是用于正向红稿宣传的,第一步尽量还是先跟对方沟通,让补做说明比直接举报下架好(但被用于黑稿的直接第一时间举证举报下架)。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