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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12 11:27 微博认证:厦门微博房产官方微博

【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近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支付现售商品住房和再交易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购买我市直管公房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全面解读新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划重点: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现售商品住房和再交易住房购房首付款政策
原政策购房职工需先自筹资金付清首付款,待房屋交易完成后再提供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
优化后,购房职工只要提交有效购房合同,即可申请冻结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有效缓解职工垫付购房资金压力。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增加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占家庭月收入比例不高于60%的贷款条件。政策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逾期贷款还款宽限期调整为7日。
3、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原政策:我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
新政策调整提高了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即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现有政策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5万元。
如之前满贷额度为96万,贷款人自身可贷90万,最多只能贷MIN(96, 90+20)=96万;新政后可贷款MIN(96, 90)+ 25=115万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增加提取时间要求、取消频次限制、调整提取金额。
2.增加房产多次交易提取限制。
3.明确再交易住房多人购房和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条件。
政策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购买我市直管公房住房公积金政策原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新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我市直管公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按15%执行。
政策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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