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波律师
26-01-10 13:57 微博认证:北京京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博士后被举报在妻子孕期出轨后续##律师说法#985高校博士后聂某某隐瞒已婚事实,且在妻子怀孕期间,聂某某欺骗莫女士与其谈恋爱,莫女士发现后将聂某某举报。
事实上对于情感欺骗,法律手段有时显得无力,更多是依赖道德自律。聂某某隐瞒已婚事实与莫女士恋爱,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出轨方聂某某构不成重婚罪,主要受道德谴责。
不过,莫女士可以尝试提民事侵权诉讼,以对方欺诈导致严重精神损害为由索赔,但这举证难度比较大。

关于莫女士在前期举报过程中收到张某某发送“杀杀杀”等短信,张某某因此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处罚是必然的。

作为高校博士后,聂某某的行为显然违背了校风校纪、道德底线。从学校对他作出的处分来看,莫女士的举报确实起到了实质性的惩戒作用。

然而,着眼聂某某未来的科研生涯,继续举报恐怕未必能达成预期效果。如果莫女士的初衷是为了一句道歉,对方即便迫于舆论压力低头,也很有可能是毫无诚意的权宜之计。至于能否对他的事业造成深远影响,现实可能并不乐观。毕竟,道德层面的污点在职场中的转化率往往有限。对于毫无道德底线的人而言,出轨与欺骗或许并不会成为职业发展的硬伤,这确实是让人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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