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代理律师发声#
1月9日,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廖某宇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害者家属代理律师兰和表示,家属无法接受判决结果,将依法申请抗诉。
法院认定廖某宇在限速40km/h路段加速至129km/h,与同车人争执后持续加速14秒,撞击过马路的一家三口(含11个月婴儿),致三人死亡。
律师赵良善指出,廖某宇行为属间接故意,但自首情节和避让动作成为量刑考量。
家属胡女士称,事故后全家患重度抑郁,搬入儿子空房保留现场,梦中常现孩子身影。庭审中,廖某宇首次承认超速,此前曾辩称“不知情”。
法院回应四大争议:定性为间接故意非直接谋杀;自首成立但量刑从严;社会影响恶劣但未达“罪行极其严重”;车辆检测显示两次油门踩到底。
家属质疑“为何不判死刑”,律师称二审将聚焦犯罪性质认定与量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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