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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08 16:01 微博认证:城市生活家 本地博主(葫芦岛)

迁坟通告!

为了推进绥中县城市建设,完善教育园区配套设施,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绥中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城郊乡肖家村部分土地征为国有用地,并将征用地块范围内坟墓迁出,现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东至侯家路145米;南至白杨街242米;西至侯家路;北至白杨街。 
二、迁坟时限:
凡上述范围内的坟墓主,务必于2026年1月底前自行将坟墓迁出。
三、迁出的骨灰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应按有关规定安葬,严禁乱埋滥葬,鼓励和提倡树葬、海葬等骨灰安葬方式。 
四、上述地块内的坟墓主请到绥中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办理迁坟补偿手续,对逾期不办理登记、未迁出的坟墓按《葫芦岛市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电话:
城郊乡人民政府0429-6183140 

特此通告。 

绥中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