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摸鱼深度研读了一下The Fact对车家园的三次报道内容,第一次针对她和MC梦的恋情以及他们之间的个人债权债务,第二次针对由她实控的三家公司ONEHUNDRED INB100 BPM的财务状况,第三次是第二次的跟进报道,聚焦在旗下艺人的未结算款。
首先去搜索了其他媒体,没有大面积报道相关内容基本都是在The Fact发布后做了paraphrase或者报道车方的回应,其次在我看来三次的矛头都指向车家园本人,我自己的体感是有人想搞她了,至于对公司经营危机的披露还有甚至把旗下艺人名字打在文章标题的这些行为只是搞她的手段之一。
由于第一篇报道没什么我感兴趣的问题,第三篇也没什么实质性内容,我主要对第二篇里面披露的这几家公司的经营状况研究了一下,把新闻社带着立场模棱两可的表述翻译成尽量客观的人话解释一下(同时也会带到第一篇的120亿个人借款纠纷和第三篇的艺人结算问题)。
1.报道内容的真实性。
这是首先需要确定的问题,我们只在事实基础上进行讨论,无法确定是否属实的部分不做分析评价。可以看到第二篇文章基本是围绕BPM24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展开的,于是我去韩国金融监督院运营的DART财务公示官网直接下载了这份报告——中插一个小知识点,根据《韩国外部审计法》即便是未上市的公司,如果成立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且达到特定规模(如资产总额达 120 亿韩元或负债达 70 亿韩元等)就会被定义为“外部审计对象”必须接受外部审计并公开报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媒体只能从BPM下手做文章,其实真想拿娱乐公司运营得烂来打她去找ONE HUNDRED一手财务资料会更好,可惜人家没有披露的义务。
核实后的结论是The Fact的报道中对于BPM经营情况的表述都是属实的,只是在我个人看来解释得不够清晰,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注:从这里开始往下的部分只要涉及我的分析均为主观,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有分歧那是你对。
2.The Fact都报道了哪些BPM的经营危机,以及车方的回应。
2.1 BPM目前资不抵债。
的意思就是截至2024年底其总资产为-180.3亿,当期净亏损高达 115.5亿,净资产全部亏空属于完全资本蚕食状态。再翻译成人话,就是BPM濒临破产了,那么什么时候真的破产呢?a.现金流彻底断裂 b.停止偿债能力(记住这两个点后面要考)
2.2 BPM诡异的108亿大额服装费支出。
2.2.1为什么确实很诡异呢,除了报道里提到这笔服装费甚至占了总营收的57%,远超同行业5倍之外,结合ONE HUNDRED(BPM关联公司)的官方解释此为“会计录入错误”就更诡异了,基本上等同于认了报表造假。ONE HUNDRED澄清说,这是把制作费在账目上错录成了服装费,那么一笔108亿占总营收57%的款放在哪个科目你们财务主管和外部审计在编制报表的时候是全都不审的吗,审不出来的吗,BPM是个服装租赁公司还是娱乐经纪公司是很难发现吗?
2.2.2那么既然虚报成本,为什么选择“服装费”这一项呢?A.服装属于一次性消耗品且公允价值不好核算,你租赁还是购买,买的潮牌还是奢牌,轻奢还是顶奢,艺人咖位大还是小,都会影响服装支出的具体金额,再加上一次性消耗很可能审计时只需提供供销合同or单一发票(对比制作费而言审计可能会要求提供具体的母带、版权资产或外包合同)因此是很好用的成本调节项。B.成本转嫁:韩国演艺经纪合同中通常将服装费划入“活动成本”范围,由艺人和公司按比例分担,因此抬高服装费科目上的成本有利于减少艺人结算款的计算,当然这纯粹是猜测我并不知道他们实际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2.2.3 车方回应:在审计过程中错把制作费填报成了服装费,已于2025年7月发现此错误,并向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了修正披露,预计将在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中正式反映修正结果。截至我下载报告的1月7日,BPM已经完成了原报告的更正,明确标注这是“记载错误引起的更正(기재오류로 인한 정정)” 。更正后原本被错误计入“服装费”的 107.5亿韩元 被重新归类到了 “制作费” 目录下 ,但由于均属于营业费用科目,因此总成本307.4亿是没变的。
2.2.4 联系下文我们会讲到的关联公司交易问题,即便报告已被更正,我对这笔费用的具体来源、是否真实用于制作依然持怀疑态度。如果确为制作费,那么账面上也应该有一笔对应的版权资产或营收增量,不知道是当时已被计入偏偏没审出来对不上还是怎。
2.3 BPM(及INB100)高度依赖预收款作为主要现金流来源,实际现金账面仅剩6000万。
2.3.1预收款。也就是和别人签了合同别人先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了对价而我们要到将来才能履行。具体到场景,某演出策划公司于25年7月启动一个拼盘演唱会企划,于25年8月找到BPM签订合同要求BPM委派旗下艺人于26年1月在某地参加拼盘演唱会提供演出服务内容,按约定合同签订完3个工作日内该演出策划公司已将劳务费版权费等一揽子费用打到BPM账上,也就是BPM25年8-9月拿到了钱,但旗下艺人实际履行演出服务的行为要到26年1月才会进行。因此我们可以抽象的理解,在法律层面预收款会被定义为“尚未履行的义务”,在财务层面预收款会被登记为“负债”。
2.3.2 车方回应:首先The Fact把数额计算错了,把23和24年的叠加了,其实没720亿那么多一共只有430亿。其次车作为实控人自己往公司里投的钱才是公司的主要现金流来源,比例远超预收款。翻译一下:没收那么多预收款,也不靠预收款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2.3.3 然,结合实际账面现金仅有6000万,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确实是:无论这个主要现金流来源是车的个人投资还是外部预收款,这家公司都是一收到钱就很快从自己账上又划走了,无论是把钱用来还债还是借出,都是一种高杠杆经营模式。
2.3.4 流动性风险。在以上三点的基础上,无论公司是否真正依赖预收款存活,我们都可以得出两个结论:1.预收款划过来大概率也是被划走了;2.流动性极差。风险是:将未来应履行义务的对价提前划出参与到资金的循环中,现金流仅剩6000万,一旦艺人因各类事件导致口碑爆雷或等等由公司方产生的突发原因导致合同违约或效力状态出现改变,无论是违约赔偿还是合同解除退还本息,经纪公司都有极大可能无力支付,此时短期负债成为了刚性债务。不仅是预收款这部分合同的履行,极低的流动率代表着这个公司对任何财务上的索赔都不具备稳定且独立的支付能力,比如艺人结算款、日常的行政支出。——这就关联到The Fact第三篇报道里着重表述的艺人工资未结算:公司基本上就是“钱不在我这啊我先得还xxxxx你的算我欠着等周转过来就给你”,当然你就可以把我前一句话直接翻译成车的解释:“所谓的“未定算”问题实际上是正在根据各艺人的合同条款和活动状况进行正常的协商与调整”(废如话,你延迟履行结算义务当然要在合规层面主动走协商变更了不然坐着等艺人起诉吗)。本质上还是高杠杆经营模式导致了严重运营危机,只不过媒体也知道一旦扯上艺人那粉丝就炸了,粉丝炸了车就会在舆论上处于十十十十十十分不利的地位,从而制造压力。
*对于The Fact在预收款这一段引用的INB100的数据我没有找到原报表核实,不过鉴于车在回应里都自认了真实性应该问题不大,且BPM的财报中长期预收款这一项也高达473亿。
2.4 结合The Fact的报道以及车的回应,我们对BPM(及INB100)这两个实体的经营状况做一个宏观的印象总结:毋庸置疑的经营危机,财务混乱,流动性差,风险高。
3.BPM财报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及其问题
这一点是The Fact报道里并未关注但我在看BPM的财报时认为有必要提及的,财报附注部分披露了BPM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关联方有ONE HUNDRED(车持股50%以上实控,BPM的母公司)、INB100(同属由ONE HUNDRED实控)、IWS(MC梦实控)和车本人。具体的资金流向如下:
流出部分,BPM通过短期借款向INB100借出56.1亿,向IWS借出19.4亿。值得一提的是报告附注提到关联方借款利息通常参照韩国法定市场利率(约4.6%),但在BPM现金流仅剩6000万的情况下,这些借出的资金并未产生实际的现金利息回流,而是挂账在“未收收益”中,属于资本闲置损失。
流入部分,BPM从实控人车及ONE HUNDRED方共借入210亿。
3.1高息借入风险借出:一家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现金流仅余6000万还拿到钱就借出给关联公司已经很危险了,甚至连利息都挂在未收栏不往回收,这显然首先不健康其次从法律上来讲它的独立法人人格很快不保即将刺破公司面纱。
3.2债权债务抵消:关联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抵消有助于抹平一些长得比较难看的敏感项目,藏污纳垢的空间很大,但具体现在藏了什么就不做猜测了。
3.3交叉担保风险:简单而言就是子公司给母公司债务做担保母公司给子公司债务做担保,依然是独立法人人格受到损害,不利于风险隔离。
4.车涉足娱乐业表现的最终清算
尽管INB100和ONE HUNDRED并无披露财务状况的义务,但以上这些关联交易基本绘制出了一幅以实控人车家园为核心的几大娱乐经纪公司的完整运作图景。
4.1简单的ONE HUNDRED起底
股权结构推测:控股股东车家园,作为P_Arc 集团(建筑、房地产相关)的会长于23年通过P_Arc为100注入初始资本,正式成立后作为母公司收购了BPM和Million Market;MC梦作为联合创始人以总制作人身份入股,持股20%左右,然而根据The Fact的第一篇报道,车曾向 MC 梦个人或其关联实体出借约 120 亿韩元,其中可能有部分用于股权受让及公司运营(这部分表述实在太模棱两可了我不好确定),因此很可能他入资ONE HUNDRED的股份有部分也与车有关;二段横踢朴长根持股20%左右,是关联公司BPM的主要制作人;车的叔叔持股10%,根据12月份MC梦的直播他与车的矛盾可能也与这个叔叔试图联合其他小股东夺取管理权有关。
目前MC梦已被踢出公司管理层,我猜后续很可能要被收回股份。
4.2 ONE HUNDRED INB100 和 BPM各自承担的角色
资金池ONE HUNDRED:母公司,与车没有股权穿透层层保护,车及其背后的集团资本可以直达,作为总资金池。
中转站INB100:其实法律层面上来说与BPM地位一致是ONE HUNDRED的全资子公司,但由于还没有走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因此尽管参与全盘的利益输送但不是最被奶的。
大窟窿BPM:不知道为什么运作成这样了但总之作为整盘棋里被运作废了的子公司随时面临破产清算风险。
4.3 车的运作模式及其问题
通过上面全部的长篇大论我们现在可以总结一下车在娱乐经纪领域的公司运作模式,那就是资本先行+IP信用贷+负债驱动:注资/现金流背靠实控人个人资产及其背后集团,收纳合约到期想换东家的口碑人气还不错的艺人,以艺人自身积累的IP口碑信用转化为贷款信用(无论是真实的贷还是以预收款形式的贷),最后关联交易交叉担保互填账目保证公司在一个马上就要死了的状态下永远死不了成为活死人。
你要说她现在真的碰什么法律或审计上的红线了吗也没有,但她手底下这些公司的运营显然是不健康且高风险的,资产结构畸形且持续经营能力弱,经不起查,高杠杆不一定意味着高回报,在我们律师眼里主要意味着我需要设计风险实际发生后的预案。回到我一开始说要考的两个点,BPM在a.现金流彻底断裂 或b.停止偿债能力 时将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实际上这几个公司都一样,依靠个人注资填充和关联交易而非实际的、独立的盈收能力维持运营,一旦车的整个靠背彻底失效,那么一个现金流断了另外几个也会跟着运转困难,面临清算、多重违约种种后果(至少BPM和INB100强绑定,ONE HUNDRED可能不到最后时刻都会保一保的吧)。
撇开The Fact对她的个人情感方面的攻击不谈,她涉足娱乐经纪领域后的表现确实欠佳。
分析完了,也没什么别的结论差不多就先这些!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