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s刷到一个coser很生气摄影要求艾特ta的帖子,觉得花了钱这个照片写不写摄影是coser决定的,原摄影情商比较低是让人不太舒服,但是我想说……
署名权是人身权就算多倍价格买断也无法转移……是跟随摄影的权利,要不要署名是摄影决定的,只是二次元圈子大家都是法盲没有在追究而已……这并非不合理要求,也不是评论区说的没有遵守的义务,且普通约拍,花了钱是对的,但是花了多少钱,这个价格享有多少权利是另外一回事,我不太理解画师大家还能有商用x2买断x3的共识(指不同价格不同权利没有说这个倍率正确的意思),为什么到摄影师这里只要给了钱就什么都是客人的。不接受事后说也是很奇怪的,摄影无论什么时候主张署名都正当,不想署名也正当……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