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最新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具体分为三档:
第一档: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第二档:吉林市区、白山市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等,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小时。
第三档: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及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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