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静静哒
26-01-04 07:03

英俊豪杰
《淮南子•泰族训》

【原文】
古者法设而不犯,刑错而不用,非可刑而不刑也,百工维时,庶绩咸熙,礼义修而任贤德也。故举天下之高以为三公,一国之高以为九卿,一县之高以为二十七大 夫,一乡之高以为八十一元士。故智过万人者谓之英,千人者谓之俊,百人者谓之豪,十人者谓之杰。明于天道,察于地理,通于人情,大足以容众,德足以怀远,信足以一异,知足以知变者,人之英也。德足以教化,行足以隐义,仁足以得众,明足以照下者,人之俊也。行足以为仪表,知足以决嫌疑,廉足以分财,信可使守约,作事可法,出言可道者,人之豪也。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比,见难不苟免,见利不苟得者,人之杰也。英俊豪杰,各以小大之材处其位,得其宜,由本流未,以重制轻,上唱而民和,上动而下随,四海之内,一心同归,背贪鄙而向义理,其于化民也,若风之摇草木,无之而不靡。

【今译】
古时候设立法规,法令颁布,而百姓不去触犯,设置刑律而不去使用,不是能够使用刑罚而不去使用(本该用刑而不去用刑)。百官都能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分内之事,(百工)许多功业便可以建成了,这是修治礼义而任用贤人(贤能有德之士)所达到的效果,使刑罚没有可用之处。因此,举用天下的高才(高:高才,指贤德之人),任为天子三公;举荐一国的高才,任为九卿;举用一县的高才,用为二十七大夫;举用一乡的高才,任为八十一元士(元士:商、西周、春秋时最低一级官员,有元士、上士、中士、下士等,与《礼记•王制内容相近)。所以智慧超过万人的称之为“英”,智慧超过千人的称之为“俊”,智慧超过百人的称作“豪”,才能超过十人的称为“杰”。明白天道,洞察地理,通达人情,心胸博大能够容纳众人,德泽能够使远方的人归服,信誉能够统一异国,智慧能够通达权变,这就是人中的“英”的标准。德行能够教化大众,品行能够符合仪度、仁惠能够得到群众,英明能够照耀大众的,是人才之“俊”的要求。言行能够作为仪表,智慧能够决断疑难,廉洁能够把财物分给众人(公平分配财物),信用能够遵守信约(使人守住誓约),做事能够成为法式(值得效法),出言能够符合大道(说话合符道理),这是人才中(人中)“豪”的要求。持守职责而不废弃(坚守本职工作而不荒废),处理事务符合大义而不互相勾结(为人正义而不结党营私),看见困难不苟且求得避免(遇见危难而不苟且躲避),见到利益而不苟且得到,这是人才中“杰”的标准。英、俊、豪、杰,各自凭着他们大小才能(各以他们自己的才能大小),处于自己的位置,得到发挥才能的适宜处所(各得所宜)。这样可以从根本延伸到末节(由本流末),用重的来制服轻的(以重制轻),君主倡导而百姓应和(在上位的倡导什么、下面的民众就应和什么),国君行动而臣下跟随(上面行动什么、下面的民众就追随什么),四海之内,人心所向,意念归往一处。背离贪鄙之心而归向大道,这对于感化百姓、教化民众,就如同风吹草木,草木随之伏倒,疾风摇动草木,没有不倒下的。

【赏析】
《淮南子•泰族训》中有这样的话:“智过万人者谓之英,千人者谓之俊,百人者谓之豪,十人者谓之杰。”意思是说智勇超过万人的称为英才,在千人之上者称为俊才,在百人之上者称为豪才,在十人之上者称为杰才。“英”:《战国策•齐策二》高诱注:才胜万人曰英。“俊”:《说文》:“才千人也”。“豪”:《吕览•功名》高诱注:才过百人曰豪。“杰”:《吕览•孟夏》高诱注:才过十人之上。

后以“英俊豪杰”形容勇气和才智都非常杰出的人物。英武俊秀且有才能、有作为的人。

发布于 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