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微滁州琅琊区法院对刑事己判决,民事直接裁定不予立案间接的阻挡受害追损,阻碍受害者维权要逼死受害人。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哪,10万的转账民刑两个权威部门相互推辞,致底层百姓生死于草贱。
等诈骗分子抓到以后进行追缴和退赔程序来挽回原告损失。
全国性的电信诈骗大案,明家犯罪集团,只是有27名罪犯被判刑,还有12名罪犯被判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根本没有为受害人挽回损失。魏家和刘家犯罪集团被提起公诉也只是报道破案经过,追赃挽损没见报道。像这些全国性的大案都不能退赔受害人,我们这种小案 、更是不可能,我被电信诈骗接近3年了,刑事那边一分钱都没有追回!如果法院再把民事这条路给堵死了,那我们这些受害人可真是求助无门!
(原告的损失是诈骗分子的诈骗行为和被告非法提供收款账户行为的共同作用所致,原告在诈骗分子未到案前,依法享有起诉被告的权利。刑法64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是解决诈骗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财产的追缴退赔问题,并不是解决本案被告的赔偿问题。本案被告虽然没有非法占有处置原告的财产,但是被告帮助侵权的犯罪行为已经确定,那么被告就应当与诈骗分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并非承担补充责任,所以不需要以刑事追缴退赔的结果为依据。如果以诈骗案件的追缴退赔程序来为被告提供挡箭牌的话,将会使得法律惩罚侵权行为,保护被侵权人权利的目的无法实现,使得程序法律规定完全超越和限制了实体法律规定。@公安部刑侦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徽琅琊检察 @滁州琅琊公安 @滁州琅琊公安 @滁州中院 #普法##法律[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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