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符号学-传媒学研究所
25-12-27 22:00 微博认证:四川大学符号学-传媒学研究所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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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作为一种艺术创作手法, 是文学作品的内在属性, 同时也是一种话语形式。 中文的“幽默”一词最早出现在战国诗人屈原的《九章·怀沙》中, 但是, 屈原笔下的“幽默”实乃“幽静”之意。古代中文常以“滑稽”“诙谐”和“风趣”等表达有趣、 可笑而意味深长之意。现代意义的“幽默”委实是舶来品, 20 世纪早期学者吕澂和范寿康在其各自编著的《美学概论》中将英文“humuor”译作谐谑。林语堂于1924年将其译作“幽默”,并多次撰文指出幽默并非单纯的“滑稽可笑”, 幽默应在语言“自然新颖”的同时更需“发言立论”,是“滑稽之中有至理,此语得之”。当代学者夏征农从语言学角度强调幽默的“内庄外谐”特征, 指出作家“运用滑稽、双关、反语、谐音、夸张等表现手段,把缺点和优点、缺陷和完善、荒唐和合理、愚笨和机敏等两极对立的属性不动声色地集为一体, 在这种对立的同一中,见出深刻的意义或自嘲的智慧风貌”。 可见,林语堂和夏征农的幽默定义突出了幽默的“表象滑稽与内涵至理”相互矛盾的话语特征。由于文化差异, 中文幽默过去常被西方误读。近年来,海外汉学开始关注中国幽默,探究中国幽默感知的多样性,汉学家的研究甚至“可以推翻中国人的幽默感有限、单调甚至死气沉沉的想法”。汉学家对中国文学的幽默研究为文学翻译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点。
——吴庆军《文学翻译中的幽默再现——以老舍和狄更斯作品翻译为例》
(图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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