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女性的地位不是自古就高,在普遍接受基督教前,某些方面的女性权益甚至比同时期的欧洲大陆更差。在基督教本土化的过程中,那边不仅坚持“古老传统”,还吸收了更多新的糟粕,比如对女性形象的贬低。
11~12世纪的一些史料说,曾经,那里野蛮、暴力,女性被当作牲畜对待,污名化女性的绰号到处都是。女性被禁止继承父系的任何财产,且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男性的证词会被优先采纳,结婚也不需要女性本人同意。
1269年,那边曾有一道教令,内容是“结婚需女性自愿”,但未能实行,可见“古老传统”的顽固。
在以前的冰岛,纳妾很常见,私生子也有同等的继承权,当爹的可以任意指定喜欢的私生子,让其继承家业。
但是冰岛女性会争,后来弄了个大罢工。
性别平等程度全球第一,真不是“从来如此”。
发布于 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