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检察
25-12-25 11:16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

#闻韶检声##14岁少年买偶像周边半年花15万#【#少年花15万买偶像周边卖家判退4万#】12月22日,@九派新闻 从江西法院获悉:小童2007年10月出生,是某偶像团体成员A的“粉丝”。阿伟也是A的“粉丝”,同时他也是成员A应援团队的负责人之一。阿伟在线上某平台注册经营店铺,出售A的周边物品。但是出售价格却明显虚高,阿伟实际将店铺所得用于购买A的CD或投票权,为其进行应援、打榜。2022年3月至8月期间,年满14周岁的小童在某线上平台使用母亲及自己好友的手机号注册账号,该平台无需实名认证便可进行购物,小童在多家店铺消费近15万元。其中7至8月,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就在阿伟店铺消费6万余元,购物消费时多为夜间。原来,小童父母经常出差,小童母亲在外婆的银行账户内存有少量钱款,并开通了支付宝账号。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小童常使用外婆的支付宝账号购买学习用品。后小童妈妈在国外出差期间护照等证件失窃,为了资金安全,便将其银行账户钱款转入外婆账户,这让小童有了使用大笔钱款的机会,他通过外婆的支付宝账户在阿伟店铺进行了多笔消费。不久,小童的多笔大额消费被母亲发现。小童母亲表示自己并不知晓小童的消费行为,主张小童与阿伟之间的交易无效,并要求阿伟返还款项6万余元,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情形,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00元(62286元×70%)。 http://t.cn/AX4Pta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