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做采购的女孩,刚入职时她见人就笑,哥哥姐姐地叫人,嘴甜的就像抹了蜜一样,大家都挺喜欢。后来,也不知为啥她就像变了,在公司走廊上遇到就是爱答不理的,平时工作说话也很不客气。
例如,有一次她想办理工作证明,就给办事的hr女同事发消息说:“给我开个工作证明,我下午能拿到吗?”
连个称呼、你好,什么都没有,而这名hr正是当年负责筛选简历、推荐她面试的hr,她气的直骂自己:“我真是瞎了眼了,给公司招聘这样的人。”我们都劝她别和这样的人计较。
还有一次技术部门急需采购一批元器件,她和人家打官腔,说得排队,前面还有别的部门的采购需求,气的技术部主管直接找采购经理投诉。
大家真的都烦透这个女生了,在走廊遇见宁愿绕着走都不想看她一眼。可是她在部门人缘还挺好,把领导哄得特别开心。
到了2年合同期满的时候,考虑她的合同续签问题时,采购部经理因为接到了很多部门同事的投诉,说他在与其他部门的对接工作中,态度极差,还有几次采购错了产品。
采购部经理再喜欢她也不能护短了,决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了,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到她足额的补偿金。因为她工作了2年,按照N+1给她3个月工资,共计2万左右的经济补偿金。
开始这姑娘还梨花带雨的求经理给她一次机会,经理挺不忍心地劝她,说如果日后有背景调查不会说她是被动离职,会给她很好的评价。
见留下无望,她擦擦眼泪,对经理也没有了好态度,直接放狠话:“就你们这破公司,以为我愿意待啊,你们等着,我肯定去告你们,赔偿我损失。”
结果她工作也没交接,拿着自己的东西就走了,电脑还设了密码,谁都登不进去了,问她要也不给。
几天后我们接到劳动仲裁的电话,她真的把我们告了。开始是劳动仲裁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节,我们都是按照劳动法合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也答应给她N+1的2万元。可是她在仲裁申请上要求的是赔偿她6万元,并且通过公司官网向她道歉。
我们和劳动仲裁调节员说明情况,调解员经过调节后给我们的反馈是:“这个女孩根本无法沟通,拒绝调解,你们企业以后招人真得擦亮眼睛,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你们就按流程走仲裁吧!”
仲裁庭审当天,女孩根本不让人好好说话,又哭又闹,弄得我们的法务回来直说“不懂法真可怕啊!”
最后仲裁的结果就是判定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她N+1=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共计19500元,驳回她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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