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明芳
25-12-22 23:36

完全赞同律师!我们村把住人的正住房硬按附属房算,只给200元/平补偿,这根本不合理!这些房是城中城的正住房,不是鸡棚鸭舍车库,按《土地管理法》,拆迁得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这种乱界定、压补偿的标准完全站不住脚!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