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营山县部分道路违停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2025年12月19日起,启用营山县部分道路违停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为规范使用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车辆违法信息的范围:
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
二、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点位:
1、营山县永安大道共三处(永安世家小区旁、凯越世纪城旁、滨河公园旁)
2、芙蓉大道共三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营山中学、永安世家小区)
对监控抓拍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