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新梳理了一下:3个技术犯规加陈盈骏被犯规的两次罚球,普遍认为总罚球数应该为5次。但是,当时现场的情况,陈盈骏执行了6次罚球,此时的比分,也从75:69变成了81:69,这次2+3=6的判罚也引发了争议,绝大多数球迷认为,这是裁判临场的一次明显的错误,而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现场极度混乱,当值裁判忘记了陈盈骏已经执行完一次技术犯规和一次普通犯规罚球,而是继续让陈盈骏执行4次罚球。
如果根据篮球规则中(我的是2022版)取消比赛资格犯规的规定(38.3.4):主教练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罚球应为2次,那么,本场比赛裁判员的临场判罚其实并没有问题。但是,篮球规则37.2.3和37.2.4又规定,如果是因为累积两次技术犯规被罚出场,应该“不追加执行消比赛资格的罚则”,这也是为什么球迷较真儿的原因,但各位注意,37.2.3和37.2.4针对的是队员,而不是教练,所以我理解,教练如果被罚出去,应该是两次罚球,这也是为什么2+3=6的原因。当然,我说了也不算,咱们等篮协解释——有球迷也发我新版,说里面加上了“教练和队员”——根据本赛季联赛发布会透露出来的信息,中国篮协会每5轮对进行执裁公示,相信这次京辽之战出现的问题,肯定会成为新“裁判报告”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咱们也是学习规则的一个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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