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检察院
25-12-18 09:16 微博认证: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看似“拿”自己的东西,实则已触犯刑法。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以租代买”的购物模式,精心设计并实施盗窃,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法网。近日,蕲春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http://t.cn/AXUNltX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