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
25-12-17 16:40 微博认证:第一财经日报官方微博

【壹快评丨独身逝者遗产不能给自己买墓地?#为民办事讲法之前不妨先讲情# 】
近日,上海46岁独身蒋女士的身后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蒋女士于今年10月因脑出血住院,12月14日过世,生前未对个人财产处置表明意思。蒋女士去世后,其远房亲戚吴先生及好友希望用她的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然而,当地居委会干部表示,蒋女士的遗产将依法由民政部门接收;同时,根据当地相关规定,买墓地是“不可能的”“国家顶多给她海葬”。
“不能用自己的钱给自己办丧事买墓地”,吴先生对此表示不解。随后,民政部门对媒体回应称,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蒋女士的后事,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购置墓地的支出需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吴先生承担。而什么样的支出属于合理范围,需法院审理后确定。民政部门已牵头联合司法、法院等多方,研究制定临时监护操作指引,推动问题解决。
应该说,事情在朝着妥善解决的方向发展,但依然引发热议。许多人批评居委会干部和民政部门不近人情,做法冷漠粗暴。但这中间其实存在较大误解。如果只从相关法律和地方规定的角度看,居委会和民政部门的说法没有多大问题。至于法律法规本身值得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和百姓需求,这是另外的话题。 http://t.cn/AXUocWd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