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却被新公司取消录用# 法院:新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四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张某诉某科技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明确: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后,若无故取消录用导致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后失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原系某人才服务公司员工,在收到某科技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次日即从原单位离职。此后,该科技公司以“出现财务问题”为由取消录用。张某遂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6万元。
审理法院认为,劳动者在缔约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用人单位负有诚信缔约义务。根据《录用通知书》及沟通记录,张某有理由相信将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某科技公司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违背诚信原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张某此前收入水平、另寻工作的合理期间及用人单位过错程度,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张某2万元。最高法指出,此类判决有利于引导用人单位重信守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对劳动者友好的就业环境。http://t.cn/AXUiUh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