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风韵生秋
25-12-14 20:46

#往事逐孤鸿#
近年和现在发生的几起“拍卖行拍品无法提供合理来源”的案件,暴露了《拍卖法》中存在的一个漏洞;即拍卖人在拍卖标的申报文物局过程中“隐瞒、变更、谎报”拍品来源的行为并未有明确的法律约束。

“新文物法”明确不得伪造来源,而疑似被盗文物、因无法确定年代而无意虚标、能够明确年代为了顺利获得拍卖许可而故意虚标等行为,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于是省级文物单位在审核过程中踌蹰不定,有的予以撤拍,有的顺利进行,常常自相矛盾。

这些复杂的案件也许会推动文化市场规范,在保护文物不受侵害与焕活文物市场之间寻找平衡点。

有趣的是LDR书法无论真品、伪品,近年都不允许交易,现在好像又放开了,如果处理不好容易丧失公信力,成为明面的“白手套”就贻笑大方了。 http://t.cn/RyhoNN9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