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L_0517
25-12-14 16:39

犯罪是对不正常的社会制度的一种反抗,一切都是环境所迫。
如果开普勒和牛顿的发现,由于某些错综复杂的原因无论如何也不能公之于众,除非牺牲干扰这一发现或成为其拦路虎的一个人、十个人、一百个人甚至更多的人的生命,那么,为了把自己的发现向全人类公布,牛顿就有权利,甚至有义务…消灭这十个人或一百个人。然而,绝不能由此得出结论,牛顿有权随便杀人,见到什么人就杀什么人,或者每天在市场上偷窃。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