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微视评|#警车闯红灯该有个说法#】警车闪着警灯,你觉得它在执行公务吧,它却停在路口不走,你以为它不着急吧,随后它又闯红灯走了,一系列谜之操作,被网友拍下来反手举报。据《大风新闻》报道,事情发生在12月9号下午2点多,地点是杭州的一个交叉路口,而涉事的警车挂着河南信阳的牌照,车身印着“法院”的字样。杭州交警长河中队调查后反馈说:涉事车辆从杭州江南大道闯红灯掉头的行为确系违法,经杭州车管所查询,未查到该车辆登记电话,目前杭州交警已将相关违法情况发函至车辆属地车管所,后续将由河南方面进行处理。此外交警表示,无法判定视频中的警车是否因办案等理由闯灯,车辆所有方如有正当理由,可进行申诉免于处罚。
交警的说法,可以说是滴水不漏,违法也定性了,例外也有言在先了,就差一个表象后面的真相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警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信号灯的限制。不过,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涉事车辆既然亮了警灯,相当于在宣告执行公务,一辆异地的警车,单独在外地执行紧急任务,并不是一个常见的情形,异地执法、警车闯红灯,都很容易挑动公众的敏感神经,杭州交管部门查不到涉事车辆的电话,漂亮又丝滑地把话筒交到了河南相关部门手上,属地部门是否该打破缄默,发声说明呢?
不要怪拍视频的车主没事找事,也不要怪网友大惊小怪,公车私用、公车滥用的事并不少见。今年9月,广东英德的法院公务车出现在广州山姆超市的停车场,被群众举报,一查,原来是工作人员利用公务便利去买私人物品。群众监督,是防止公权滥用的第一道防线。警车闯红灯的事,不应该止步于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发函转包,有责部门应该有个说法,公众有权知道真相。 http://t.cn/AXUPok2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