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意思是:自然的法则是减去有余的,并补上不足的。
(但是人事的作风通常都是减去不足的,来供有余的hhh)
究竟什么算天道呢?
之前我一直很疑惑也很敬佩姚崇:
开元四年,山东蝗灾。李隆基的宰相姚崇,决意要在夜中生火,驱赶蝗虫,人为干预蝗灾。
因为若不人为干预,则蝗虫泛滥,那草木俱尽,牛马啖毛。人相食,流民遍地,国家危。
若干预,百姓才有饭吃。
那如果人为干预蝗灾,是不是违背了天道?打破了生态平衡?当时姚崇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朝廷上的一些腐儒也认为此次蝗灾为天灾,杀虫伤天和。
总之,灭蝗虫有益国家建设和百姓安顿,而不灭蝗虫维护了自然规律。
那如果你是姚崇,你会不会灭呢?我想大多数人是会的,并且会支持姚崇的做法。
那如果大家都支持姚崇的做法,如果非要说众生平等,那这是不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泛滥呢?泛滥的蝗虫必须要为泛滥的人类惨死,只有人类才可以把握自然“天道”的动态平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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