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级法院
25-12-11 10:42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通法护未 | 以法为灯,护航青春无“霸”】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强化学生法治意识,有效遏制校园霸凌行为,12月9日,通辽中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干警走进通辽市第五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活动中,通辽市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白凤兰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校园霸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引导学生认识到霸凌行为对他人身心的伤害与自身需承担的责任。同时,通过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给学生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等形式,教授学生自我保护技巧,鼓励受害者勇敢说“不”,引导旁观者拒绝冷漠、及时求助,倡导同学间互助友爱、和谐相处。
 
此次活动让师生对校园霸凌有了更清晰的认知,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通辽中院将持续深化送法进校园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联动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共治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