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检察院
25-12-11 08:21 微博认证:甘肃省白银市检察院官方微博

#立言说法##槐音嘹亮##案件速递# 【#11岁男孩机动车道骑马致人死亡被判主责#,监护人被判赔近90万元】#11岁男孩机动车道骑马撞摩托车致人死亡# 12月9日(报道时间),新疆伊犁。2024年6月30日,11岁少年阿某骑马前往赛马场观看比赛后,返家时选择了沿机动车道骑行。在此过程中,阿某与叶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叶某重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叶某经抢救无效于5日后死亡。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为128万元,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叶某承担次要责任,阿某承担主要责任。2025年8月20日,一审法院判决,叶某自行承担30%的损失,即38.4万元,阿某法定监护人赔偿70%的损失,即89.6万元。9月5日,阿某法定监护人提起上诉,其认为,叶某存在无证驾驶摩托车且车速过快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叶某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11月10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红星新闻,海报新闻) http://t.cn/AXyHBC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