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2月4日遭遇电信诈骗,金额巨大,除了当时冻结到卡里的39500元,至今没再回来一分钱,我报案于太原市万柏林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的办案民警一大队的任队长从来不会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来为我追脏挽损,因为我的卡主是货商,从一开始他就认为卡主不应该退赔我的钱,我想请问任警官涉诈款为什么可以不用退赔,你是从哪里看到涉诈款可以不用退赔的,你办案子难道不用看公安机关的侦办机制么,如果有请你拿出来相关得法律条纹来,作为一名办案的民警,不从受害人得角度来追脏挽损,反而去一味的同情涉案的卡主,你觉得你这种行为对么,人民警察是国家和人民赋予你的权利,而不是让你不作为躺平的。在这两年期间,你总是以工作忙为由拒绝接见我,每次出差回来以后都没有人来联系我告知我案子的情况,只要我一问案子情况就会以案子在侦办中,不能告知来搪塞我,如果你任队长对我有意见或者是能力有问题,你可以向上级领导提出来换人接管我的案子,如果整个万柏林分局管不了我的案子,那就提到太原市公安局,不然就到山西省公安厅,我在这里也想要提出来要换掉没有责任心办案的警官,身为人民警察不为受害人追脏挽损,不现在受害者的角度考虑问题,愧对身上的这身警服!@太原市12345 @山西省公安厅 @太原市公安局 @太原市万柏林分局 @太原市政府 @山西日报 @太原晚报 @12389 @1237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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