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辉被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年12月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白天辉执行了死刑。
白天辉曾是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尽管白天辉有重大立功表现,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法院最终核准了死刑判决。
在执行死刑前,白天辉已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白天辉的伏法,不仅是对其个人罪行的终极清算,更是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首先,“数额不是免死牌”。即便面对超11亿元的天文数字,且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司法机关依然顶住压力判处并执行死刑,这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红线:当腐败行为突破了“数额特别巨大”与“危害特别严重”的底线,即便有立功情节也难逃极刑。这打破了“以功抵过”或“钱多不压身”的侥幸心理。
其次,金融反腐无禁区。作为“华融系”的关键人物,白天辉案与赖小民案一脉相承,揭示了金融高管将国家资源视为“私人金库”的疯狂。死刑的执行表明,无论身处何种高位、拥有何种背景,只要触碰法律底线,终将付出最惨痛的代价。这不仅是法治的胜利,更是对国家金融安全最有力的捍卫。#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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