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楼兰》的版权风波再次引发关注。词作者苏柳近日承认,她曾将该词以高价出售给刀郎,但并未透露具体金额。这一事件证实了外界长期以来的猜测,即此词的版权已归属刀郎方所有。
关键在于财产权与合同的关系。财产权随合同走,署名权仍然属于词作者。这也解释了去年刀郎下架歌曲时,苏柳无法阻止的原因。现在,她表示要起诉他人侵权,问题在于侵犯的是何种权利。如果是传播和商用,通常归买方管理;如果是未署名、乱改词、断章取义等行为,才可能触及她的权益。
我查阅了几起类似判例,买断后词作者胜诉的关键点通常是对方抹去了署名或者擅自改动了歌词,导致作品被歪曲。相比之下,对歌曲发行、上平台、商演等操作,创作者很难再进行干涉。因此,她这次要站稳脚跟,要么拿出明确的未署名证据,要么抓到有人改了词还拿去变现的链条。只是把矛头对准整首歌的传播,很难推进。
此事最大的悬念是合同到底写了什么。是完全转让,还是期限、范围、地域有所限制。有没有把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都交出去。还有金额和分成模式,是否包含后续二次开发。如果合同是全转,起诉空间很窄;如果只是独占许可,局面就不一样。现在双方都不晒合同,舆论只能靠猜。
有人问她为何此刻发声。我更倾向于两种可能:一是短视频平台上大量拿楼兰做配乐带货,标注混乱,甚至有人把作者名换成了别的标识,这类侵权确实常见;二是新一轮话题热度来了,任何相关主体都不想缺席。但把维权和话题混在一起,公众一时很难分清她是在捍卫权利还是借势营销。
行业里有个共识,愿意重投资源做大歌的一方,通常会把版权链条盘干净,不然后续开发走不动。这意味着合同应该不简单。我甚至怀疑,刀郎团队如果被持续质疑,很可能会在必要时公开关键条款,一次性澄清。到那时,谁真维权谁蹭热度,一看便知。
从听众角度,大家关心的其实很朴素:作品还能不能正常听,创作者能不能拿到应得收益。我的态度也很简单,合理维权支持,模糊叙述换流量不赞同。如果她真掌握未署名、歪改的证据,就对准问题开打;如果只是对作品传播指指点点,却拿不出合同细节,这波会适得其反。
最后留个问题:你更希望看到的是一份清清楚楚的合同,还是一场持续拉扯的口水战?谁先拿出硬证据,谁就能把话说到点子上。 http://t.cn/AXy8bC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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