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喜家属
25-12-09 15:26

【顺德案 ‖ 四位辩护律师对再一次延期审理的感言】

广东梅州市宁远喜温惠案重一审的4位辩护律师,对于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再一次延期审理均发出感喟。

[熊智律师]:一个简单的职务侵占案件审理三年,经历了梅县区法院、梅州市中院又发回重审指定到异地顺德区法院审理了51天,于2025年9月29日休庭,70天后法院突然发来因检察院又要补充侦查而延期(上次检察院起诉书里已经提出本案“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却在2025年5月27日提出需要补充侦查,这一次又是在宣读起诉书时强调本案“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后以同样的理由提出需要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辩护人注意到这前后两个延期审理决定似乎是孪生兄弟,除了落款时间几乎一模一样,制作起来简单便捷。
作为辩护人我们不得不问,司法资源被这个案件巨大浪费,它的特殊性在哪里?能判你就抓紧判,不能判你就同意取保候审。把人关起来才再到处去找证据,算什么本事?

[周泽律师]:直接判无罪得了,还补侦啥呢?!在梅州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每个诉讼阶段都在补侦,到顺德检察院又两次补侦,现在还要补,只能说定罪证据实在是差事,没法补的!

[朱明勇律师]:一审梅州市梅县区法院、二审梅州市法院、发回重审梅县区法院,然后案件被移送至佛山异地管辖,佛山指定顺德区检察院重新审查起诉、接着顺德法院又开始一审。
本次一审,顺德法院召开庭前会议5天,开庭46天。现在顺德区检察院又要申请延期审理,理由是还需要补充侦查,于是,终点又回到起点。
这种折腾式司法模式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也反映出司法机关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没有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特别是顺德法院,开庭近两个月还没能查明案件事实,休庭后过了几个月,还没琢磨明白。这足以说明,顺德法院此案审判长,优秀法官廖冰寒的审判水平是有待提高的。
庭审时嫌辩护人说多了,拖长了开庭时间。那么,现在休庭了,辩护人也退场了,法院在没人打扰的情况下独自琢磨合议了几个月还没有琢磨明白这起极其简单的案件,说明了什么?他说明了有人就是想把一个无罪的案件要搞成有罪的案件。否则,审了三个法院,开庭五十几天,休庭后又研究了几个月,还得不出结论的案件不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该宣告无罪的吗?

[赵绍华律师] :在本案审理期间,顺德检察院已经因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一次了,这是第二次因需要补充侦查而建议延期审理,并且都得到了法院的准许。所谓的补充侦查,肯定还有事实未能查清,定罪或量刑的证据不足。如果这最后一次延期审理补充侦查仍未能查清事实,检察院会不会直接撤诉呢?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极大!期待着……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