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
25-12-08 09:21 微博认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一起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普法大使杨紫#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杨紫[超话]# #走近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