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四》弥勒菩萨说
唐三藏沙门玄奘奉诏译(录出)
由能知智与所知境和合无乖,现前观察,故名现观。
如刹帝利与刹帝利和合无乖,现前观察,名为现观。婆罗门等,当知亦尔。
此亦成就众多相状。
谓证如是谛现观故,获得四智。谓于一切若行、若住诸作意中,善推求故,得唯法智、得非断智、得非常智、得缘生行如幻事智。
若行境界,由失念故,虽起猛利诸烦恼缠,暂作意时,速疾除遣;又能毕竟不堕恶趣;终不故思违越所学,乃至傍生亦不害命;终不退转。弃舍所学;不复能造五无间业;定知苦乐非自所作、非他所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无因而生。
终不求请外道为师,亦不于彼起福田想;于他沙门、婆罗门等、终不观瞻口及颜面。
唯自见法、得法、知法、证法源底,越度疑惑,不由他缘;于大师教,非他所引;于诸法中得无所畏;终不妄计世瑞吉祥以为清净;终不更受第八有生;具足成就四种证净。待续
注:(参考资料)《瑜伽论记》由能知智与所知境和合无乖现前察故名现观乃至婆罗门等当知亦尔者。入见道证如时。境如无相。故其智亦无相。二无相和合。能缘所缘无相乖违。现前观察。故名现观。
释现观名义。如一刹帝利与刹帝利和会一处无有乖意。以种性同故而是一类。亦名现观。婆罗门等当知亦尔。
此亦成就众多相状等者。明入见道者有十二相状。一证理观获得四智。一唯法智。谓在凡夫时妄计实我。今入见道除遣实我但有于法故。二非断智。三非学智。谓于凡夫时妄计断常。今入见道离计断常。即非断智非常智。此据分别断见不论修断见也。四缘生如幻事智。谓于凡夫时妄起邪见见取戒取。今入见道善推求故观见诸法。此由如幻事。无如彼三见等所计。此即第一相状。
二于境界失念起猛利缠。作意即遣。三毕竟不堕恶趣。恶趣亦得对治道故。四不故思犯戒。五不退转弃舍所学。
景云。已断惑种故。无退转弃舍学果。
基云。得决定智故。于所学中必不退转弃舍所学也。
六不造五无间业。七定知苦乐非自作等。景云。定知乐非自神我所作。亦非彼他自在天作。亦非前二共作。亦非非彼假名自他而作及无因作。
基云。悟诸从缘生法故遣因中自作等妄计也。
八终不请外道为师起福田相。九于他沙门婆罗门等终不观瞻口及颜面乃至得无所畏者。谓不信他道出家受学。
唯以法智见法类智得法于大师教生决定信。故于诸法中得无可畏。
此如下第九供中广解。对法第九卷亦解。十终不妄计世瑞吉祥以为清净者。唯知佛为清净也。世瑞吉祥者。谓世人妄计世瑞相。如欲行时见净水香华。是少时瑞相。又计吉祥即随见此瑞法号为吉祥。今不如是。十一终不更受第八有生。唯七生等也。十二证得四不坏净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