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网店半年内被山东烟台的刘女士“仅退款”了225个包裹,总金额是54267元。这哪是消费纠纷,明显就是利用平台仅退款规则进行诈骗!刘女士同时买贵货和便宜货,快递走到半路就申请仅退款把贵货截胡(刘女士是怎么做到仅退款后还能拿到包裹的?),把贵货的快递面单贴到便宜货的包裹上,然后把便宜货冒充贵货给退回去。然后把薅来的东西再放到闲鱼上售卖。一套操作,行如流水,把平台规则和快递流程玩得明明白白。
半年内就在时女士那边骗了五万多,明显是个“惯犯”!有这么厉害的赚钱秘笈,肯定就不只薅一家。这不, 时小姐在网上给她曝光之后,就有好几个卖家都出来说被同一个人、同一种手法坑过。还有商家说,被曝光后对方曾转账给她“求和解”,想掏钱“私了”!
在这,要给时小姐点赞!坚决不接受私了,果断报警。
这种行为已非简单的消费纠纷,而是典型的诈骗犯罪。根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通常指3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在电商卖家已经够惨啦!电商平台还不花点钱花点心思把这些明显频繁的薅羊毛用户给屏蔽吗?
电商平台的老板及高管们,你们都是文明时代的高收入且体面的人,默许缺德在你的地盘上发生,那你是缺德的人!
电商平台,上点心,管管吧!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