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是“管”不出来的,要靠“放”
尹波
中足联新一轮限薪限投令近日公布后引发震动,有人称之为“史上最严”。其实,这次的新规并非新闻,俱乐部年投入总额6亿人民币封顶,国内球员顶薪税前500万人民币和外援顶薪税前300万欧元这三项主要限制指标,2021年足协发布上一轮限薪限投令时就已经提出,四年来一直照此执行,这一轮“新规”只是一个细化和强化版,在这三项“分母指标”之下,又延伸出多项“分子指标”,以及违反指标如何处罚的各项条款而已。
以外援顶薪为例。外援顶薪税前300万欧元和全部外援薪资空间1000万欧元这个大框架以下,又细分出入籍球员若按外援计薪,可将全部外援1000万欧元薪资空间调升到1200万欧元,但外援薪资空间1000万欧元不变,多出来那200万欧元只能用于入籍球员薪资支出这一细则。诸如此类。比之四年前的上一轮限薪限投令,最大变化是违规处罚部分,针对以“阴阳合同”为代表的违规行为,扣分、禁赛、降级、剥夺成绩,四把利剑高悬,监管决心和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坚定不严厉。
看到这份洋洋洒洒包罗万象深入浅出滴水不漏的呕心沥血之作,不禁恍然大悟;此前舆论对中足联成立后无所作为的诟病显然是一场误会呀,中足联的领导们废寝忘食,连给中超亚冠参赛队微调一下赛程助其力争佳绩这种小事儿都顾不上做,原来是在集中精力忙新版限薪限投令出台这样的大事啊!当然喽,如果这次的新规真能令行禁止落实到位,中国职业联赛风气的改善和效率的提升就是水到渠成之举了。
然而,理想丰满现实骨感。中国足球从来不缺少严规苛律,可从来没有任何一条严规苛律能够善始善终。有时是只说不做;更多情况下,是不具备做的条件,就先说了,也动手去做了,岂料做着做着发现根本做不下去,于是留下无数锅夹生饭,或无数座烂尾楼。如今,这些事情具备了做的条件了吗?能确保不再夹生、不再烂尾了吗?若答案仍是否定的,为啥一定要心急火燎地马上去做?后金元时代,俱乐部普遍生存艰难,2025赛季16家中超俱乐部平均支出不到两个亿,投入最高的一两家也只有五个多亿,此时你居然煞有介事地强调限投六个亿,是不是有点儿不解风情?
换句话说,眼下中国足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不是钱多得花不完,必须由中足联出面硬性规定大家应该怎么花,而是几乎每家俱乐部都缺钱,他们期待的是中足联出台政策、让渡利益,帮助俱乐部扩宽营收渠道、增强造血能力。退一万步,即使为了防止拉大贫富差距提出限投限薪新规,亦要从鼓励俱乐部增收角度入手,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比如,俱乐部支出额度与其营收状况挂钩。考虑到中国俱乐部不可能在短期内做到自负盈亏,不妨制订一个过渡比例来决定其投入额度。俱乐部自身营收达到一个亿,支出上限就可以达到两个亿。营收越高,支出额度越高。反之就越低。鼓励俱乐部从金主输血模式向自身造血模式转型。限薪也没必要限到每个人头,限总额足矣,给俱乐部总额以内的自由度量权。
中国职业联赛体制和机制建设的当务之急,不是限投限薪,而是效仿欧美和日韩职业联赛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和试行“财政公平法案”及“信息公开制度”。没有前者,联赛就无法按照市场的规则和规律有序运转,俱乐部就无法像企业那样逐步实现量入为出的正常运营。没有后者,前者的落地就无从谈起,中国足坛的寻租现象就不可能得到遏制,营商环境更不会发生质变。哪怕不能一步到位,只能循序渐进,也要尽快走出这一步。
职业足球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中国足球落后的症结,就在于找不到激活这个市场的方法。有着半个世纪以上历史的中国足协找不到,仅有一年履历的中足联同样找不到。中足联就是为了找到这个方法而成立的,可惜与足协相比,它本该换个脑子,却只换了件马甲。足协靠“管”立身,跟足协共享一个脑子的中足联,自然非“管”莫属。而市场是“管”不出来的,要靠“放”。“管”是“堵”,“放”是“疏”。这道理,几千年前的大禹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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