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侦查、审查起诉到一审、二审,到看守所会见207次,可统计的工作488项,不包括文案及其团队辅助的。我确信,远比检察官、法官做得多,远比他们对案件理解和认识深刻得多。所以,无法接受一个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均存在明显低级错误的判决。而这些就发生在河南阳光之下,就发生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令人无比汗颜😓
发布于 河南
从侦查、审查起诉到一审、二审,到看守所会见207次,可统计的工作488项,不包括文案及其团队辅助的。我确信,远比检察官、法官做得多,远比他们对案件理解和认识深刻得多。所以,无法接受一个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均存在明显低级错误的判决。而这些就发生在河南阳光之下,就发生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令人无比汗颜😓